在正德五年(1510)三月,王阳明经过一路的跋山涉水,终于来到了江西吉安府庐陵县就任。吉安府治就是庐陵,因此这个地方会聚了吉安府各地的民俗风情,非常具有代表性。如果能够将其治理得井井有条,对整个吉安府都是有很大影响的。
王阳明到任后,他的治理之道与其他人并不一样。他没有忙于应酬当地的地方豪强,也没有埋头去处理那些积压已久的案子。而是认为要用教化的方式来烧新官上任的三把火。他已经深入地了解到当地百姓深受镇守中官的剥削,民不聊生。因此,在王阳明看来,解决这个问题是当务之急。镇守中官是在明朝成祖永乐年间开始的,由朝廷向边镇派驻宦官,之后,内地地方上也逐渐设有这个职位,这些人的权力不受巡抚文官和镇守武官的制约,专门搜刮民财,向宫廷进贡,百姓苦不堪言。
王阳明首先撰写了题为《庐陵县为乞蠲免以苏民困事》的报告,发给吉安府和江西布政使司,要求当地的镇守中官免除加给本地的过重税负。他深知地方百姓与官府之间因为过重的赋税以及各项摊派,已经造成了很大的怨气,百姓的怒火可谓一触即发。如果再有点风吹草动,极可能会引发造反、暴乱的后果。正当他还在思考如何解决这个大难题的时候,就发生了大批的民众群情激愤、怒气冲冲地要与他这位知县理论的事情。
王阳明一看到这个阵势,就明白多年来积压的矛盾终于爆发了,但是对于呼天抢地的混乱场面,他并没有乱了阵脚,而是处理得从容、镇静。
他先让村民们将自己遭受的不合理摊派讲述清楚,当听到那些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后,王阳明情绪也非常激动,他果断地说道:“各位父老乡亲们,本知县到任时间不长,但是对于各种苛捐杂税繁多的事情已经有所了解,我一定会为民做主,申告上司,进行蠲免。”
这些村民们已经习惯了官员的相互推诿,这次也并没有寄希望于这位新任知县,他们只是想要发泄心中的不满,因此对于王阳明的话都感到非常意外,也深受感动,表示愿意相信王阳明做出的承诺。果然,王阳明很快就发布了正式的公文,宣布豁免一切加派的银两。这个公文使得当时的县城内外处于一片兴奋之中。
大概是王阳明一向刚正不阿、做事执着的秉性早已被人所熟知,当时的江西镇守中官竟然对于王阳明的这个要求没有表示异议,默许了这个提法。这也大大出乎了王阳明的意料。但是,不管怎样,自己在庐陵的第一件事总算完成得相当不错。而王阳明在老百姓中间的威望一下子树立起来了,人们奔走相告。但是也引发了一些人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告之县衙的,并且这些人还经常纠结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掺杂其中,企图扩大事端,造成天下大乱的景象。王阳明对此种情况已经有所了解,他为此撰写了告示,先在百姓中造成舆论的影响:
庐陵文献之地,而以健讼称,甚为吾民羞之。县令不明,不能听断,且气弱多疾。今与吾民约,自今非有迫于躯命、大不得已事,不得辄兴词。兴词但诉一事,不得牵连,不得过两行,每行不得过三十字。过是者不听,故违者有罚。县中父老谨厚知礼法者,其以吾言归告子弟,务在息争兴让。呜呼!一朝之忿,忘其身以及其亲,破败其家,遗祸于其子孙。孰与和巽自处,以良善称于乡族,为人之所敬爱者乎?吾民其思之。(《告谕庐陵父老子弟》)
在这份告示里,王阳明主要是表达自己为百姓解决问题的心意。他劝告百姓不要闹事,否则只会招来官府的惩罚,也无法解决问题。如果有冤屈,就有秩序地向他呈表,他自会一一解决。
告示发布后,有些民众已经了解了王阳明的治理之道,再加上王阳明在减免赋税上已经显示出了雷厉风行、刚正果断的作风,当地百姓也不敢轻易地闹事。
但是,当地争讼风气的形成由来已久,单凭一个张告示并不能解决深层次的问题,为此王阳明制定了一整套的措施用来教化百姓。
王阳明将之前已经基本停滞的申明亭和旌善亭,重新兴起,提出里老要担负起教化乡民的责任,同时各家的户主也要管教自家的子弟。而对已经名存实亡的里甲制度,也重新恢复起来,要求各家各户都形成一个相互制约、相互影响的大单元,县城内十户为一甲,乡村就以各村为单位,相互帮助,相互支持,减少打架、斗殴等事件的发生。
通过乡民这种自我管理、自我约束的方式,当地的社会秩序有了很大的改善,民风也逐渐趋于淳朴。
王阳明在庐陵县的时间并不长,但是在近半年的时间里,做了很多影响深远的事情,仅就诉讼的事宜来说,就大大平息了当时的混乱情形,而这段经历也是充分得到认可的,他的弟子对他这段经历也有所记载。王阳明去世后,他的好友湛若水在为其所作的墓志铭中也提到他的功绩,认为他在庐陵“卧治六月而百务具理”。从王阳明的治理效果来看,完全是名副其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