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来书云:“闻语学者,乃谓‘即物穷理①之说亦是玩物丧志’,又取其‘厌繁就约’‘涵养本原’数说标示学者,指为晚年定论②,此亦恐非。”
朱子所谓格物云者,在即物而穷其理也。即物穷理是就事事物物上求其所谓定理者也,是以吾心而求理于事事物物之中,析心与理为二矣。夫求理于事事物物者,如求孝之理于其亲之谓也。求孝之理于其亲,则孝之理其果在于吾之心邪?抑果在于亲之身邪?假而果在于亲之身,则亲没之后,吾心遂无孝之理欤?见孺子之入井,必有恻隐之理,是恻隐之理果在于孺子之身欤?抑在于吾心之良知欤?其或不可以从之于井欤?其或可以手而援之欤?是皆所谓理也。是果在于孺子之身欤?抑果出于吾心之良知欤?以是例之,万事万物之理莫不皆然,是可以知析心与理为二之非矣。夫析心与理而为二,此告子义外之说,孟子之所深辟也。“务外遗内,博而寡要”,吾子既已知之矣,是果何谓而然哉?谓之玩物丧志,尚犹以为不可欤?
若鄙人所谓致知格物者,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。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,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,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。致吾心之良知者,致知也。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,格物也。是合心与理而为一者也。合心与理而为一,则凡区区前之所云,与朱子晚年之论,皆可以不言而喻矣。
【注释】
①即物穷理:意为通过接触事物来研究事物的道理。语出朱熹《大学章句》:“所谓致知在格物者,言欲致吾之知,在即物而穷其理也。”
②晚年定论:王阳明作《朱子晚年定论》,收录朱熹一些包含“厌繁就约”“涵养本原”等论点的书信,认为朱熹晚年改变了观点,与陆九渊的观点接近。此说遭到后世的非议。
【翻译】
你来信说:“听说您教导学生‘即物穷理就是玩物丧志’,还拿了朱熹晚年一些关于‘厌繁就约’、‘涵养本原’等学说的书信给学生参看,我认为这可能有些不对。”
朱熹所说的格物,是指在事物上去穷究万物之理。即用心在万事万物上探求到它们所谓的原本的理,这样就将心和理分而为二了。在万事万物上探求道理,就和在父母身上寻求孝敬是一个道理。在父母的身上寻求孝敬的道理,那么这个孝敬的道理到底是在父母的身上,还是在我们的心中呢?如果是在父母身上,那么当父母逝世之后,我们就不需要孝敬,心中就没有孝敬的道理了吗?遇见小孩子掉到水井里,肯定会产生恻隐之心,那么这个道理是在孩子身上还是在我们自己的心上呢?或许不能跟着孩子跳入井中,或许可以伸手援救小孩,这都是所说的理。以此类推,万事万物的道理无一不是如此,由此就能够知道将心与理分而为二是错误的了。把心与理分而为二,就是孟子曾深刻批判过的告子的“义外”学说了。“务外遗内,博而寡要”,既然你已经知道这不对,那为何还要这样说呢?我说它是玩物丧志,难道你认为不可以吗?
像我所说的格物致知,是将我们心里面的良知应用到万事万物上去。我们心中的良知就是天理,把我们心中良知应用到万事万物上,万事万物就都能得到天理了。求得我们内心中的良知就是致知的功夫。而万事万物都得到天理便是格物的功夫。这才是把心与理合而为一。把心与理合而为一,那么我前面所说的,还有我对于朱熹先生晚年学说的说法,便都能够不言而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