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习录

《传习录》由王阳明弟子所记,是王阳明问答语录和论学书信的简集,包含了王阳明的主要观点,是儒家一部具有代表性的哲学著作,“传习”一词源出自《论语》中的“传不习乎”一语。
来书云:“真知即所以为行,不行不足谓之知。此为学者吃紧立教,俾务躬行则可。若真谓行即是知,恐其专求本心,遂遗物理,必有暗而不达之处,抑岂圣门知行并进之成法哉?”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,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。知行功夫本不可离,只为后世学者分作两截用功,先却知行本体,故有合一并进之说。真知即所以为行,不行不足谓之知。即如来书所云“知食乃食”等说可见,前已略言之矣。此虽吃紧救弊而发,然知行之体本来如是,非以己意抑扬其间,姑为是说,以苟一时之效者也。专求本心,遂遗物理,此盖失其本心者也。夫物理不外于吾心,外吾心而求物理,无物理矣;遗物理而求吾心,吾心又何物邪?心之体,性也,性即理也。故有孝亲之心即有孝之理,无孝亲之心即无孝之理矣;有忠君之心,即有忠之理,无忠君之心,即无忠之理矣。理岂外于吾心邪?晦庵谓“人之所以为学者,心与理而已,心虽主乎一身而实管乎天下之理,理虽散在万事而实不外乎一人之心”,是其一分一合之间,而未免已启学者心、理为二之弊。此后世所以有“专求本心遂遗物理”之患。正由不知心即理耳。夫外心以求物理,是以有暗而不达之处,此告子义外之说,孟子所以谓之不知义也。心一而已,以其全体恻怛而言谓之仁,以其得宜而言谓之义,以其条理而言谓之理。不可外心以求仁,不可外心以求义,独可外心以求理乎?外心以求理,此知、行之所以二也。求理于吾心,此圣门知行合一之教,吾子又何疑乎?
【原文】
 
来书云:“真知即所以为行,不行不足谓之知。此为学者吃紧立教,俾务躬行则可。若真谓行即是知,恐其专求本心,遂遗物理,必有暗而不达之处,抑岂圣门知行并进之成法哉?”
 
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,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。知行功夫本不可离,只为后世学者分作两截用功,先却知行本体,故有合一并进之说。真知即所以为行,不行不足谓之知。即如来书所云“知食乃食”等说可见,前已略言之矣。此虽吃紧救弊而发,然知行之体本来如是,非以己意抑扬其间,姑为是说,以苟一时之效者也。
 
专求本心,遂遗物理,此盖失其本心者也。夫物理不外于吾心,外吾心而求物理,无物理矣;遗物理而求吾心,吾心又何物邪?心之体,性也,性即理也。故有孝亲之心即有孝之理,无孝亲之心即无孝之理矣;有忠君之心,即有忠之理,无忠君之心,即无忠之理矣。理岂外于吾心邪?晦庵谓“人之所以为学者,心与理而已,心虽主乎一身而实管乎天下之理,理虽散在万事而实不外乎一人之心”,是其一分一合之间,而未免已启学者心、理为二之弊。此后世所以有“专求本心遂遗物理”之患。正由不知心即理耳。夫外心以求物理,是以有暗而不达之处,此告子义外之说①,孟子所以谓之不知义也。心一而已,以其全体恻怛而言谓之仁,以其得宜而言谓之义,以其条理而言谓之理。不可外心以求仁,不可外心以求义,独可外心以求理乎?外心以求理,此知、行之所以二也。求理于吾心,此圣门知行合一之教,吾子又何疑乎?
 
【注释】
 
①告子义外之说:语出《孟子·告子上》:“告子曰:‘仁,内也,非外也;义,外也,非内也。’”孟子的评论见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:“我故曰:‘告子未尝知义,以其外之也。’”
 
【翻译】
 
你来信道:“真正的理论是能够指导实践的,而不实践就不足以称为认识。向学者指出的切实的方法,让学者们务必躬身实行,这样说是可以的。但是如果真的把实践当作认识,恐怕人们只会专门追求存养本心,而遗漏了万物之理,也肯定会有偏颇不通的地方,难道这是圣学关于知行并举的方法吗?”
 
认知确切之后付诸行动就是实践,行事实践之后明确的体察就是认识。知行的功夫本来不能分离,只是后世学者要把它们分开作为两部分来用功,反而丢失了知行的本体,所以之后才会有知行并举的说法。真知是能够指导实践的,不实践就不足以称为认识。像你的来信信中所说“知食乃食”等,已经能够明白了,前面也已经大略说过了。这虽然是因为拯救时弊才说出来的,但是知行的本体就是这样的,并非是我为了追求一时的效用,而按照自己有所褒贬的意思提出来的。
 
专门追求存养本心,便抛弃了万物之理,大概这是失去本心的一种表现。万物之理并不存在于心外,在心外探求万物之理,就是没有万物之理;遗漏万物之理而追求存养自己的本心,那么本心又是何物呢?心的本体就是性,性即是理。所以拥有孝心就是有孝顺父母的道理,没有孝心也不存在孝顺父母的道理了;有忠心就有侍奉君王的道理,没有忠心也就没有侍奉君王的道理了。理难道是在我们的本心之外的吗?朱熹先生说“人之所以为学者,心与理而已,心虽主乎一身而实管乎天下之理,理虽散在万事而实不外乎一人之心”,像他这样把心和理先分开之后再结合起来,未免就会产生让学者们把心与理分开看待的弊端。后人有“专求本心,遂遗物理”的忧患,就是因为他们不明白心就是理。在心外寻求万物之理,实际上是告子的“义外”观点,会有偏颇不通的地方,孟子也因此批判告子不懂得义。心,唯有一个,就它对所有人的恻隐而言就是“仁”,就它的合理而言就是“义”,就它的条理清晰而言就是“理”。不能在心外求仁、也不能在心外求义,难道就独独可以在心外求理吗?在心外求理,是把知行当作两件事了。在我们的心里寻求理,这才是圣学知行合一的教诲,你还有什么可以怀疑的呢?
下一篇:来书云:“所释《大学》古本,谓致其本体之知,此固孟子尽心之旨。朱子亦以虚灵知觉为此心之量。然尽心由于知性,致知在于格物。”“尽心由于知性,致知在于格物”,此语然矣。然而推本吾子之意,则其所以为是语者,尚有未明也。朱子以“尽心、知性、知天”为格物、致知。以“存心、养性、事天”为诚意、正心、修身,以“夭寿不贰,修身以俟”为知至、仁尽,圣人之事。若鄙人之见,则与朱子正相反矣。未“尽心、知性、知天”者,生知安行,圣人之事也;“存心、养性、事天”者,学知利行,贤人之事也;“夭寿不贰,修身以俟”者,困知勉行,学者之事也。岂可专以“尽心知性”为知,“存心养性”为行乎?吾子骤闻此言,必又以为大骇矣。然其间实无可疑者,一为吾子言之。夫心之体,性也;性之原,天也。能尽其心,是能尽其性矣。《中庸》云:“惟天下至诚。为能尽其性。”又云:“知天地之化育,质诸鬼神而无疑,知天也。”此惟圣人而后能然。故曰:此“生知安行”,圣人之事也。存其心者,未能尽其心者也,故须加存之之功;必存之既久,不待于存而自无不存,然后可以进而言尽。盖“知天”之“知”,如“知州”“知县”之知。知州则一州之事皆己事也,知县则一县之事皆己事也,是与天为一者也。“事天”则如子之事父,臣之事君,犹与天为二也。天之所以命于我者,心也,性也,吾但存之而不敢失,养之而不敢害,如“父母全而生之,子全而归之”者也。故曰:此“学知利行”,贤人之事也。至于“夭寿不贰”,则与存其心者又有间矣。存其心者虽未能尽其心,固已一心于为善,时有不存则存之而已。今使之“夭寿不贰”,是犹以夭寿二其心者也。犹以夭寿二其心,是其为善之心犹未能一也,存之尚有所未可,而何尽之可云乎?今且使之不以夭寿二其为善之心,若曰死生夭寿皆有定命,吾但一心于为善,修吾之身以俟天命而已,是其平日尚未知有天命也。事天虽与天为二,然己真知天命之所在,但惟恭敬奉承之而已耳。若俟之云者,则尚未能真知天命之所在,犹有所俟者也,故曰:所以立命。立者“创立”之“立”,如“立德”“立言”“立功”“立名”之类。凡言“立”者,皆是昔未尝有而今始建立之谓,孔子所谓“不知命,无以为君子”者也。故曰:此“困知勉行”,学者之事也。今以“尽心、知性、知天”为格物致知,使初学之士尚未能不二其心者,而遽责之以圣人生知安行之事,如捕风捉影,茫然莫知所措其心,几何而不至于“率天下而路”也?今世致知格物之弊,亦居然可见矣
元芳,你怎么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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